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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重庆市高新区科技项目奖励扶持补贴政策
本文是依据重庆市高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的《重庆高新区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文件精神整理而成,具体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高新区科技项目奖励扶持补贴政策
1、对承担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按照国家实际到位资金给予1:1的配套支持;
2、对承担100万元(含)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按照市级实际到位资金30%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其他参与单位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3、国家及重庆市规定了市区配套比例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重庆市高新区研发人员奖励申报条件
1、企业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部下达的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2、企业上一年度获得重庆市科技局下达的重庆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3、重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财政经费总额应在100万元(含)以上。
三、重庆市高新区研发人员奖励申报材料
1、项目立项通知书。
2、项目任务书。
3、资金下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等国家及市级资金到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