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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重庆市高新区科学技术奖奖励扶持补贴政策
本文是依据重庆市高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的《重庆高新区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文件精神整理而成,具体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高新区科学技术奖奖励扶持补贴政策
1、对新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获得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新获得重庆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5、对新获得企业技术创新奖的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新获得国家、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第二、第三完成单位按第一完成单位奖励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他完成单位按第一完成单位奖励标准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