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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市武隆区研发投入补贴政策
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争取市级财政奖励,市级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
对申报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区财政按企业研发投入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研发投入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反馈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大中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企业按统计部门要求如实进行了研究开发费用报统。
(三)企业已向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四)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要求将研发准备金制度及年度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在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研发准备金备案平台上完成备案。
(五)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企业投入到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六)企业在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