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九龙坡区专利资助及奖励项目的通知

阅读:217 2022-02-12 17:09:45
关于申报2020年九龙坡区专利资助及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调动我区创新主体的发明创造热情,提升专利质量,优化专利结构,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九龙坡府办发〔2014〕130号)和《重庆市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九龙坡府办发〔2019〕125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0年九龙坡区专利资助及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申报2020年九龙坡区专利资助及奖励项目的通知(图1)

一、申报时间
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1月20日,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主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第一专利权人为注册登记在九龙坡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户籍在九龙坡区内的个人,专利证书地址在本行政区域内。
(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专利,以及当年度新认定(评选)的国家、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等知识产权相关项目,并且符合补助规定的。
三、补助标准
(一)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或15000元/件。
说明:1. 2019年2月16日以前申请的职务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的按原《九龙坡区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府办发〔2014〕130号)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2. 2019年2月16日以后申请的职务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的按《重庆市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九龙坡府办发〔2019〕125号)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15000元补助。
(二)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六国其中一个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件或5万元/件资助,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万元/件或3万元/件资助,同一个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只对该发明专利在其中3个国家或地区获得的发明专利进行资助。
说明:1. 2019年2月16日以前申请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六国其中一个国家的发明专利和申请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的按原《九龙坡区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府办发〔2014〕130号)文件规定,分别给予2万元/件和1万元/件补助。2. 2019年2月16日以后申请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六国其中一个国家的发明专利和申请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的按《重庆市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九龙坡府办发〔2019〕125号)文件规定,分别给予5万元/件和3万元/件补助。
(三)获得国内非职务(个人)发明专利、个人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5000元/件、800元/件的补助。
(四)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一次性资助1200元/件和600元/件;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分别一次性资助2000元/件和1000元/件。同一企事业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维持期在10年及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已缴纳专利年费的,每年给予5000元/件资助。(注:起算时间为专利申请日)
(六)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和5万元;新认定的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
(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10万元、30万元和5万元补助。
(八)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说明:贯标只补助认证机构产生的费用,以认证机构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奖励)
四、申报资料
(一)授权专利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九龙坡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银行卡复印件。(注:必须提供开户银行的全称)
4.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5.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九龙坡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提交第一专利权人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国外专利证书》及中文译本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4.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三)发明专利维持年费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九龙坡区发明专利维持年费资助申请表》(附件2)
2.提交第一专利权人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4.提交上年度缴纳发明专利年费的票据复印件。
5.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九龙坡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资助申请表》(附件3)
2.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4.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助申报资料
1.填写《九龙坡区计算机软件著作资助申请表》(附件4)
2.著作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著作权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银行卡复印件。(注:必须提供开户银行的全称)
4.提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5.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六)国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申报资料
1.填写《2020年国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5)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
3.提交国家、市级知识产权局评审(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文件和牌匾图片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七)中国专利奖奖励申报资料
1.填写《九龙坡区中国专利奖奖励申请表》(附件6)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的正式文件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八)知识产权贯标补助申报资料
1.填写《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贯标补助申请表》(附件7)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核对。
4.提交认证机构收取的认证费票据复印件
5.提交企业与认证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贯标服务合同书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知识产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采取企业自主申报的原则。请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107、108室,联系人:胡老师、张老师  68780967  68786805)。
(二)上一年度不按要求配合全国专利调查和重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统计的企业不予补助。
(三) 2020年10月1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专利(暂未获得专利证书)以及其他经国家、市级主管部门认定(暂未获得认证文件)的项目,如在2020年11月20日前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可以顺延至2021年3月31日前申报。(不另行通知)
(四)申请单位及个人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单位及个人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报资料按(申请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委托书、申报项目证书复印件等)顺序简易装订(一式一份),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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