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院 设立科研研究所的发展合作纲要

阅读:1407 2018-08-18 11:00:43

 深圳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院设立科研研究所的发展合作纲要

 

     深圳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院(下简称两化院)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深圳市经信局主管的市级科研单位。研究院目前已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签署协议,联合成立乡村振兴数字中国培训中心,面向全国培训市长、县长、乡长建立乡村振兴数字中国运营体系。研究院拥有世界顶级科技专家与国内知名行业专家多名。

     2014年成立以来,接受政府的研究课题和政府拨款,完成了中小企业批量推广体系,两化融合生态体系深圳模式等重大研究课题。

当前,我院为配合国家2025计划的加快实施,就我国两化融合发展战略的迫切使命,为此,我院就智能制造、大数据、数字中国等一系列项目课题开展深入研究与规划,力争为国家多个发展领域提供解决方案。

     目前研究院下属的信息化战略研究所,由院长亲自领导,重点研究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共享生态圈,以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型。

     研究院下属的智能制造研究所,由国际顶尖智能制造专家黄守恒博士领衔,重点研究人工智能及中国智谷生态体系。

     研究院下属的大数据应用研究所,重点研究中小企业ERP软件及其推广普及体系等。

研究院下属的智能家居研究所,重点研究智能家居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研究院下属的生态管理科学研究所,重点研究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管理科学与生态生命的自然管理体系。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国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为国家战略做出更大贡献,两化院决定与各界科研力量合作,进一步创建若干专业研究所。

     今年研究院拟创建区块链技术应用研究所计算机国产操作系统应用推广研究所……

    

根据研究院发展纲要,就自愿加盟两化院承接承办研究所的企业、团体,可获得以下权益:

1. 拥有独立人事权,财务权,项目承接与运营权。

2.    院方给予政府资源支持(包括承接课题,申请科研经费,自主项目报批等);技术资源支持(包括组织项目论证,项目评审,难点攻关等);市场资源支持(包括组织专项推广会,策划各项市场推广活动等);融资支持(包括组织项目推介会,提供融资渠道,至院方科研基金的直接投资等)。

 

申请加盟的团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企业或个人合伙

2.    拥有实质性项目或课题

3.    遵纪守法,没有不良记录

4.    具有一定的初期运营资金与办公场所

5.    研究所所长与副所长人事档案需报总院审核与报备一份,其余人事由研究所自行审核报备管理。

6.    每年向院方缴纳管理费20万元,一次性缴三年为50万元,一次性缴五年为80万元。

7.    研究所自有科研项目需报总院审核和报备。

8.    研究所自有项目科研经费根据项目系统设计,自行进行预算投入,并向总院提供预算报告和报备。

9.    研究所由院提供的科研项目,经费可根据项目成果的分享,来设定预算和投入比例。

 

上列基本条件符合与同意认可,双方则签订合作协议,总院批复成立研究所,试运行为一年期。

      联系方式:

          魏锦河 159 1949 2768

          刘文龙 189 2748 7789


 

 深圳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院

2018817日     

原文连接:深圳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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