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会怎样?历年中央一号文件要点回顾

阅读:512 2022-01-11 10:52:55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每年一月份的时候,大家都会等待着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因为这份文件至关重要,主题也和三农各方面有关。下面带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解读前,那2022以前的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内容涉及哪些方面呢?

1982|正式承认包产到户合法性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1981年12月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其主要内容就是肯定多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干到户、包产到户。

这份文件提出,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明确“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并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取消了包产到户的禁区,且宣布长期不变。文件的另一要点是强调尊重群众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允许群众自由选择。同时还提出疏通流通领域,把统购统销纳入改革的议程,有步骤地进行价格体系的改革。

1983|放活农村工商业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份当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两个转化”,即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

文件提出,我国农村应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发展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的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按劳分配方式以及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可以有所不同;要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调整购销政策,改革国营商业体制,放手发展合作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并强调,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

1984|发展农村商品生产

如果说前两个“一号文件”着力解决农业和农村工商业微观经营主体问题,那么,此后的“一号文件”则要解决发育市场机制的问题。此前20多年,农村实行统购派购制度,农村产品交易均由公营商业高度垄断,而资金、土地、劳动力流动又受到多重限制。农村经济迫切要求放松历史上多年形成的政府垄断、管制,及其他阻碍农民进入市场的规定,以利于发展商品生产,摆脱穷困。

针对这些情况和基层诉求,1984年确立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当年的“一号文件”即《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允许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继续减少统派购的品种和数量;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

 

1985|取消统购统销

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过去曾起了保证供给、支持建设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生产的发展,它的弊端就日益表现出来。因此,在打破集体经济中的“大锅饭”之后,还必须进一步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

198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于此,30年来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被取消。

1986|增加农业投入,调整工农城乡关系

我国农村在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1985年又在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成效十分显著。但由于未能及时调整工农、城乡的利益分配关系,农业生产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此,1985年年底的农村工作部署,强调“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会议形成的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即《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文件明确指出:我国是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大国,绝不能由于农业情况有了好转就放松农业,也不能因为农业基础建设周期长、见效慢而忽视对农业的投资,更不能因为农业占国民经济产值的比重逐步下降而否定农业的基础地位。

2004|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并于2004年2月9日公布。时隔18年之后中央就“三农”问题再次下发一号文件。

当时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世纪80年代的1.8∶1扩大到了3.1∶1。农民增收困难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意见》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文件共22条,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指向明确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

 

2005|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有效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村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但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

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必须继续采取综合措施。200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文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强调,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2006|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

文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人口多是中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文件全文共32条,八个部分。文件强调,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

2007|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文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建设现代农业放在首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了基层的热烈反响。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偏差。强调新农村建设要把发展现代农业放在首位,有利于各地认真地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健康地向前推进。

文件提出,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2008|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大“三农”投入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公布。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又深化了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的要求,抓住了保持经济稳定和促进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亦可统筹兼顾农村各方面的工作。

全文涉及的政策性要求和措施有40多处,其中让农业和农民直接受惠的可以概括为“三个明显”“三个调整”“四个增加”“四个提高”和“两个大幅度”。体现了中央关于给农民的实惠要逐步增加,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的要求。

2009|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2009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呈现四大新亮点。一是农民种粮支持力度再度加大。包括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等。二是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文件提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农村民生建设重点投向农村电网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5个领域。四是农地流转强调进一步规范。对于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方面,2009年一号文件首先强调要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权益;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

2010|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加大强农惠农力度

2010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发布,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三农”工作的好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则和措施,包括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等。

文件特别强调了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2011|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2010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形势相当好。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历史上增加额度最大。但是农业农村形势也面临着一些严峻挑战,其中一个就是农业的水利设施明显不能适应农业稳定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把2011年一号文件的主题定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央文件首次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文件提出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2012|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2012年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部署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

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统一全党意志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改革发展,在我国的农业发展历程中是首次,在科技发展进程中也是首次,有许多创新之处。其中最受广大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人员欢迎的政策亮点有两个:一个是关于农业科技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的“三性”论述,这一论述给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吃下了定心丸;另一个就是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政策,即:乡镇农技人员工资待遇要与当地事业单位的平均收入相衔接,当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所有农业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

2013|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两个月后的2013年1月31日,新世纪以来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发布。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文件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增强忧患意识,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

 

201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013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稳中有进。这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发布。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2015|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文件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说明了依靠拼资源、拼消耗的传统农业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6|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

201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发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文件提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017|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发布。文件明确指出,要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主线。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迫切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文件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并强调,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直面困难和挑战,尽力降低改革成本,积极防范改革风险。

2018|对乡村振兴进行战略部署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围绕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文件谋划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确立起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顶层设计。文件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管全面。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的20个字5个方面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都作出了全面部署。二是管长远。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按照“远粗近细”的原则,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3个阶段性目标任务作了部署。在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字数最多。

2019|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

2019年2月19日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共分8个部分,包括: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2020|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2020年1月2日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对“三农”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聚焦两大任务、两个抓好、两个确保。两大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个抓好:抓好农业稳产保供,抓好农民增收。两个确保: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1年1月4日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四项政策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七个方面促农业现代化,八大措施强建设,五项举措强领导。

目前,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没有正式发布!具体内容会怎样?让我们拭目以待!

总得来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三农、乡村振兴有关,也许会新增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农业数字经济内容,因为历届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内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三农有关,因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附: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这已是我国进入21世纪后一号文件连续第18年聚焦三农问题,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至关重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对凝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共识和合力,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意见》有三个显著特点:覆盖广,《意见》既对2021年具体工作进行部署,也明确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及相关举措,强化连续性,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持续久,以衔接过渡期为代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举措新,提出如农村现代化、扶助常态化等多项创新举措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支撑。《意见》既谋长远,展望至2025年,贯穿“十四五”时期;又细落位,对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等具体工作进行细致部署,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谋划了重点。文件核心亮点集中在种业、农业科技与农业装备、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等。

 
一、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当前,我国“三农”工作重心由实现全面小康和消除绝对贫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转移。《意见》在这一重要的过渡时期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篇章指明了工作方向,作出了具体谋划部署。
 
(一)有利于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针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工作分别作出部署,同时,进一步明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以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要工作任务。《意见》继续细化具体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出衔接过渡期,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等落实举措,延续了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有利于抓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2021年农业发展重点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凸显党对农业发展的重视。《意见》中再次重申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安全,呼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于种子和耕地问题的内容并就建设高标准农田、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土地保护工程等会议内容作进一步延伸与说明。《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提高投入标准和建设质量,完成1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500万亩。推动地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耕地指标调剂所得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有利于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确保粮食和农业安全。在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世界动荡变革的特殊时刻,迫切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实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为我国整体发展创造稳定环境。
 
二、牢牢抓住2021年和今后五年“三农”工作发展目标
 
中国现代化的短板在农村、在农业。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能落下农业农村,这是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面对和处理好的重大问题。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要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投入更多的资源和力量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为双循环系统注入新的活力。
 
1、《意见》提出,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已经实现“十七连丰”,连续6年保持总产量在1.3万亿斤以上,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底线不动摇。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及产量,农业将继续为经济发展发挥“压舱石”的作用,同时为打赢种业翻身仗,确保我国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安全提供基础支撑。
 
2、《意见》指出,2021年要使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当前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民收入增速连续11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2019年的2.64:1缩小为2.56:1,农民人均收入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改善农民收入结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3、《意见》明确,2021年力争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实现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在充分总结吸纳《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基础上,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指导,立足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明确“十四五”时期“三农”问题及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优化乡村面貌。
 
4、《意见》强调,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力争2025年我国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设立衔接过渡期
 
1、《意见》指出,设立5年衔接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在脱贫攻坚战胜利后仍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行“四个不摘”政策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在取得脱贫攻坚战胜利后,衔接过渡期内保持以工代赈、公益岗位、消费扶贫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稳定,完善劳务对接机制,扶助贫困地区劳动力及外出务工劳动力就业。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2、《意见》明确,在衔接过渡期重要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机制,在已脱贫地区中选出困难县,重点帮扶提高内生发展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重要影响,在脱贫摘帽的基础上调整政策方向向乡村振兴过渡,避免规模性返贫。通过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200多个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政策优化调整,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要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平稳过渡。
 
(二)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1、《意见》指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当前我国已如期夺取脱贫攻坚战胜利,但部分困难地区脱贫成果仍需稳固,总体发展水平仍有待提升,对此应通过多种方式对脱贫地区、脱贫人群开展重点帮扶工作,做到扶贫扶志,防止返贫,以切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2、《意见》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党和国家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服务网络,通过工程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以带动当地经济长期发展,彻底摆脱贫困。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坚持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深化结对共建、消费扶贫等已有帮扶方式,助力乡村吸收先进发展管理经验及优化产业结构,多角度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1、《意见》提出,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十四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当前,我国用不足世界10%的耕地为超过世界20%的人口提供粮食,已连续六年产粮1.3万亿斤以上,本身就体现出农业发展的高效集约性,但仍要确保种植面积,提高产粮效率。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和经济形势,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的供给保障是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压舱石”,要将粮食安全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义务和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落地,同时完善种粮农民补贴政策,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努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单位粮食产量,强化我国粮食供应保障。
 
2、《意见》提出,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2020年我国大豆进口量已超过1亿吨,相比2019年增长超10%,进口占比超过90%,通过政策支撑和引导提高大比例进口粮食的自给水平,通过科技创新、科学育种、科学种植等方式提高如玉米、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的自给能力,同时以保证耕地面积,粮食品牌打造、提升、培优和标准化生产等多种形式提高我国粮食总产量,努力实现产粮1.3万亿斤的目标。
 
(二)打好种业翻身仗,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1、《意见》指出,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对育种基础性研究给予长期稳定支持,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坚决打赢种业翻身仗,用自主创新科技手段确保我国粮食生产安全。当前我国种业及重点农产品存在技术水平低、严重依赖进口的隐忧,并且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主要粮食出口国纷纷限制出口,再次敲响粮食安全问题警钟,而种子安全是粮食安全的根本前提,这也是中央高度重视种子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当前我国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希望通过提升育种水平降低我国种业及重点农产品对进口的依赖。《意见》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再提“打好种业翻身仗”,并在原有内容基础上进行较大篇幅的扩展,从种质资源库建设、生物育种科技攻关、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育种知识产权保护、育繁推一体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为种业发展指明方向,通过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国种业发展的安全性、自给性、科技性。未来与育种相关的技术和产业将成为农业领域重要的增量投资方向。
 
2、《意见》提出,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我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土地耕种面积,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当前我国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17亿公顷,据2018年数据,我国现有高标准农田约5.6亿亩,2020年年度建设超8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根据2019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计划在2022年实现全国建设10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
 
(三)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1、《意见》指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乡村地区是我国非城区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主体和前沿阵地,在推进城市现代化的同时,要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齐头并进,以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抓手,推进“三农”问题的现代化发展,进行战略性布局。
 
2、《意见》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带动,明确发展路径,吸纳更多人才,强化乡村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建设。
 
3、《意见》提及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五、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
 
1、《意见》指出,推动各地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和布局,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注重保护好传统村落民居和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力求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当前我国规划已覆盖省市一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乡村发展方向,通过规划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符合当地客观条件,明确地方特色,实现乡村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有机结合,明确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等重点内容,强化对上位规划的衔接,避免同质化,形成差异化、优势互补的乡村发展格局。
 
2、《意见》明确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不搞大拆大建。既是与“两山”理论的结合,也是立足乡村特色推进乡村振兴的创新途径。要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以当地优势基础开展现代化保护、改造、开发。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在加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的同时以乡村特色二三产业推进乡村建设。
 
(二)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意见》明确,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当前我国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将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水电路气房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工作,提高“七通一平”覆盖率,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改善通自然村道路和冷链物流等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基础设施。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同步推进乡村居民生活环境改善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为优质特色农产品制造、销售、运输提供便利,为农村创新创业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2、《意见》提出,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目前乡村振兴以新基建强化城乡协同发展,依托完善的新型基础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服务网络并扩大城市辐射范围,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意见》部署具体工作,进一步发挥城市公共服务优势提升乡村数字化程度,强化对乡村产业、土地资源、人居环境、防灾减灾等工作的支撑。
 
3、中央一号文件对数字技术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并就深入推进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数字化、乡村治理与服务数字化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为加快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的深度融合,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使数字乡村建设在短短的几年内由战略构想、方案规划迈入试点实施与在部分地区全面推进的新阶段。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就明确了数字乡村发展的重点任务,2020年全国启动了一批数字乡村国家试点县(市、区)、多个省市也积极探索实施省级数字乡村试点。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加速发展, 数字技术必将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快数字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生产力,优化城乡与区域要素流动和配置,缩小城乡差距; 以数字技术引领农业农村创新发展, 有助于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各领域应用, 能大幅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益。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意见》明确,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村和农民实际需要出发抓好分类改厕、污水处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设施管护机制。目前我国乡村建设正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未来工作中应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不断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同时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以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为导向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乡村循环经济及美丽村庄,助力现代化乡村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在强化废弃资源利用安置的基础上,保留乡村特色,注重以人为本,为乡村生态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四)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1、《意见》指出,以县域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破除城乡分割,打通要素交换流动的渠道,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
 
2、《意见》提出要统筹县域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县域作为一个区域,融合了城市和乡村,既是两者的中间地带,也是城乡融合发展地带,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县域范围内,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土地开发、农田生态保护等功能对于衔接城乡发展,加强功能互补产生积极作用,同时对于我国整体产业转移以及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壮大县域经济,承接适宜产业转移,培育支柱产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鼓励地方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3、《意见》支出县域应进一步发挥支撑乡村振兴的信息输送通道和创新发展平台的作用,加快城乡要素的交融流通。县域层级应以自身为依托发挥衔接作用,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当前党和国家将乡村振兴作为国家综合安全的战略基础作为考量,认识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在此之前以大城市集群为基础形成产业集群,创造较快增长,但遇到全球化及逆全球化相关问题时不能单纯寄希望于产业资本集聚维持增长,城市化为发展提供了生产和消费场景,乡村现代化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切实把握县域联结城乡发展的重要性,以国家安全为基本意识实施乡村建设。
 
(五)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1、《意见》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目前针对农村改革,党和政府稳慎推进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完善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前提下,推动取得一批实质性试点成果。不断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和保护,加快推进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意见》要求在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不断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将加速推进,土地要素有望进一步被盘活。《意见》继续强调要“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十四五规划建议》的提法保持一致。我们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民最重要产权,推动其入市对于增加农民财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2020年4月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要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根据2020年9月农业农村部回复人大提案,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正在抓紧制定中。预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将印发,从而加速全面入市的进程。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中央、省、市县乡的五级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通过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明确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联系点,以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明确各级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加强政策落实,强化统筹、紧抓落实,压茬推进各级各项乡村振兴工作具体责任与内容。通过五级书记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特别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各级联系点和乡村振兴轮训,加强党对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和领导,组建优秀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意见》从全局出发通盘考虑,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是我国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和维持稳定发展环境的压舱石,以国家安全整体站位构建层层传达、层层落实、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性和组织性,尽早实现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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